培养工作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培养工作 > 正文

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2024.10.28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,规范培养过程管理,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情况。根据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11月4日至10日(第11周周一至周日)

二、检查人员

长江大学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督导、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管领导、研究生秘书、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1.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:各培养单位以听课、座谈会、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,检查的内容包括:教风学风、课堂教学(尤其是是否按时上下课、是否未经批准变更上课地点)等。

2.本学期工作进展自查:主要包括2024级研究生学籍自查进度、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选课(含2024-2025-2集中上课报名)、推免生提前修读2024-2025-1选课和2023-2024学年成绩核对、硕博连读类型研究生硕士期间课程成绩核对、中期考核、课程考试等各项工作是否已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落实或计划安排。

3.教学资料整理归档: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注重培养环节中教学、学籍等资料的收齐整理并及时归档。检查项目清单详见下表:

四、检查方式

1.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,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教学进行自查,详见《2024-2025-1研究生课程安排表(第11周)》(附件1)。教学资料检查时间暂定11月7日(第11周周四)下午,具体时间、地点和联系人等安排查看《2024-2025-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(附件2)。

2.第五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检查小组,对各单位查课、随堂听课,检查各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归档教学资料,检查情况记录在督导工作手册,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教师未经批准调停课或迟到、早退等异常情况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核实,各开课单位非特殊情况请勿申请调、停课

3.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开展课堂教学巡查、教学资料抽查等工作。

4.11月11日(第12周周一)15点前,各单位将《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表、记录表》(附件3,含教学检查表、座谈会记录表、检查情况记录表三张工作表)签字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件(无需交纸质材料)发至邮箱:cjdxpyb@163.com。

五、结果通报

1.研究生院将在第12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,将按照《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(长大校发〔2012〕249号)处理。

2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,对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和资料归档进行梳理,查漏补缺,严格规范培养过程管理。

联系人:彭老师,地址:东校区行政楼202,电话:0716-8060485。


附件:

1.2024-2025-1研究生课程安排表(11周)

2.2024-2025-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

3.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表、记录表
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2024年10月28日


  • 附件【附件1-3下载.zip】已下载